各党总支,各部门: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15】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通知如下:
1、选派地点:晋中市左权县。
2、选派分配指标:2人。
3、人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强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任职要求: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年,中间一般不再轮换,不实现脱贫目标,帮包单位不脱钩。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第一书记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
5、相关待遇:
(1)学校将安排派出人员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派出人员任职期间以实际在岗天数,由学校给予生活、交通、通讯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2)派出人员任职期满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6、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均可向所在部门报名。报名人员所在党总支7月10日前将本部门报名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A202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