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2期关于举办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根据院党委工作安排和党员发展有关规定,党委组织部将举办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7年5月13日至14日
二、培训地点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党史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专题报告、自学、辅导、观看影视片、讨论、实践活动相结合。
五、培训人员教职工、学生发展对象(由各党总支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2)
六、培训考核学员成绩评定采取综合考核的办法:包括学员出勤、学习笔记、学习情况总结、实践活动及结业考试成绩,五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七、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要按照分配名额在5月1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选派一名学生领队(领队须是本次参训学生)到组织部报到,报到时带参训人员名单一份(加盖党总支章),并将参训人员名单发送到邮箱313356347@qq.com,样表从晋中学院组织部网页中下载。
2.培训期间学员要按时参加培训班安排的学习和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缺席。学员如迟到、早退或不遵守培训纪律,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违纪者,一年内不得参加党校发展对象培训。
3.各党总支应召开训前动员会,说明培训的时间及地点,强调培训的重要性,要求参训学员遵守纪律。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