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期 关于转接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各党总支:
由于我院近期对部分干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党员本人所在部门隶属党组织关系发生变化,为了理顺干部组织关系,尽快恢复组织活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本次干部调整后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如下:
一、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各党总支要及时提醒、督促应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尽快办理手续。
2.各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要严格按照统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校内使用)”(见样表)样式办理,抬头单位统一填写“组织部”,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上的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并按规定加盖党组织公章。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其内办理(有效期一般确定在3日内)。
4.机关党总支公章暂用原党务党总支公章代章。
二、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各党总支只能接收由组织部开出的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党总支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校内使用)”将离开本总支党员的组织关系开到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核实情况后将组织关系开到党员本人现工作单位所属党总支。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工作地点,行政楼A206,负责人崔建。
三、时间及范围
各党总支请于2017年1月13日前完成本次干部调整后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本次转接组织关系的范围:第一、正处级干部换届调整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党员;第二、中层正职空缺岗位补选位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党员;第三、近几年职工退休后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第四、本次专业调整涉及的教职工党员;第五、因其他原因教职工在校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党员。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校内使用)
2.机关党总支、教辅党总支所辖部门名称
2017年2月17日